啟東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 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印發(fā)<啟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啟人發(fā)[2005]3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為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任何紀律處分和違法犯罪記錄。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大專及其以下學歷人員限啟東戶籍或啟東生源。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三、考試和聘用辦法
1.選聘采用考試的辦法進行?荚嚪止P試和面試,分別實行百分制。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按招聘人數1:3確定 面試對象,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 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進行體檢。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高分者。
2.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 予聘用,出現缺額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放棄 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3.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訂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在10天內與原單位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解除聘用協(xié)議,辦理相關手續(xù)。
4.被聘用人員必須在公示結束后的一個月內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如系2010年高校畢業(yè)生,應憑本簡章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最遲于 2010年8月30日前辦理相關手續(xù),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被聘用人員為事業(yè)性質,與聘用單位按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由人事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書。未就業(yè)畢業(yè)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 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yè)。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啟東市工人文化宮八樓)。
3.現場報名。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等材料;大專及其以下學歷人員除上述證件外還需提供本人戶籍或生源地證明。以上所有 證件和材料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需隨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名人員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和要求如實填寫《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登記表》,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及報名費,辦理報名手 續(xù)。如個人填報信息和提供的證件材料失誤、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5.每人限報一個單位一個崗位。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大于等于1:3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
6.根據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通價費 [2008]52號”《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精神,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次,對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 100元/人次。體檢費按實收取。
五、組織與監(jiān)督
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市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考生不得偽造證件,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 用資格。
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啟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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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徐州機電工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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