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技師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師資隊伍整體水平,推動學院又好又快發(fā)展,南京技師學院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高層次人才4名,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師學院網(www.njjsxy.com)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技師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 愛國敬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具備擔任教師的綜合素質,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3. 具有副高及以上與應聘專業(yè)相關的職稱;
4. 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6日之后出生);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 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限制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或者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3日16: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將報名相關材料以附件(不超過5Mb)形式發(fā)送至招聘郵箱: njjsxy2009@163.com,發(fā)送主題請以“姓名+應聘崗位序號+應聘崗位名稱”格式注明。
3.報名提交材料:
(1)《南京技師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報名表》(見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最高學歷或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
(3)本人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管理業(yè)績等情況和主要論著目錄(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需附中國知網等檢索截圖),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
(4)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上述材料均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學院根據(jù)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18日9:00至2023年7月24日16:00。
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學院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箱方式聯(lián)系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確認信息。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7月18日-7月25日9:00-12:00,14:00-16:00。
學院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7月18日- 2023年7月25日9:00-12:00,14:00-17:00。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7月26日9:00—15:00到南京技師學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學海路29號綜合教學樓7026房間)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網上報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參加綜合考核。
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的2個工作日內,向學院陳述申辯。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不設開考比例。
(三)綜合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綜合考核的方式,在市人社局相關部門指導下,在院黨委直接領導下,根據(jù)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南京技師學院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綜合考核的時間和地點。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綜合考核包括教學試講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教學試講根據(jù)招聘崗位,確定一門專業(yè)課程(具體內容另行通知),采用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教學課程、學生管理、獲獎、發(fā)表論文以及課題研究等情況進行考核。
教學試講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按照教學試講占60%,面試占40%計算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核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shù)1∶1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按教學試講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教學試講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由南京技師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師學院根據(jù)綜合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京技師學院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綜合考核各項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五、咨詢監(jiān)督
咨詢電話:
南京技師學院 025-85796612、85796602
監(jiān)督電話: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25-68788213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南京技師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南京技師學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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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23年常州市婦女聯(lián)合會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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