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揚州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7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相應崗位的具體條件,并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2005年2月16日至1988年2月7日期間出生),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詳見附件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5.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6)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人員,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崗位明細和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和相關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結合實際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人員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安排如下: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材料,根據報考崗位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詳見附件1《簡介表》),不得由他人代報名。(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附件2);(2)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4)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6)退役軍人提供證明材料(復員證或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7)其他專業(yè)技能方面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如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報考人員不得兼報兩個崗位,公安機關將同步做好資格審查。5.未按要求參加報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視為審查不合格。通過審查的視為報名成功,公安機關將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考試程序,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部分崗位還需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主要考核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礎理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及相關專業(yè)應知應會知識等。2.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計分。3.體能測評。報考勤務類警務輔助崗位人員需進行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兩項體能測評(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簡介表》)。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測評達標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體能測評標準(附件3)參照《公安機關招考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1)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2)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1.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2.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崗位條件中有身體指標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觳缓细竦,取消錄用資格。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錄用,并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按規(guī)定執(zhí)行。在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環(huán)節(jié),因應聘人員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正式錄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享受“五險一金”,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揚州市公安局或相關分局同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待遇。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信息填寫錯誤無法聯系、不按要求回復、屏蔽群發(fā)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招聘工作實行自律制度,即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如實提供報名資料,未按規(guī)定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為確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進行監(jiān)督,揚州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督電話:87031332、87031337,交警支隊紀檢監(jiān)督電話:87032038,廣陵分局紀檢監(jiān)督電話:87053019;水上分局紀檢監(jiān)督電話:80682756。(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二)本公告由市公安局各相關部門、相關分局負責解釋。1.揚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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