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jīng)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門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2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品行良好;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間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或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9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4年3月以后出生);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海門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須知事項
1.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的畢業(yè)生。
2.招聘崗位條件中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3月前的累計工作經(jīng)歷(按月計算)。
(三)不得報考情形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報考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yè)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國家和江蘇省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rsj.nantong.gov.cn)、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www.haimen.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事招錄欄,下同)公告。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程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
1.報名網(wǎng)址。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www.haimen.gov.cn)。
2.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3月15日09:00~3月19日16:00。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09:00~3月21日16:00。
資格初審負責單位為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jù)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負責單位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議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資格初審通過后繳費前可修改電子照片信息)。資格初審通過的,資格初審負責單位應及時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資料,供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復審確認時核對。
4.信息查詢。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5.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6:00。
資格初審通過后應聘人員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網(wǎng)絡繳費成功后須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視為報名成功。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成功。
6.招聘崗位變更事宜。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改報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19年3月25日14:00~17︰00。
7.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成功人員,請于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7:00登錄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解決。聯(lián)系電話:0513-82269292。
(二)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保持一致),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準確、有效。
2.應聘人員照片上傳應為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與江蘇省屬及部分市、縣(市)區(qū)屬事業(yè)單位筆試同時進行,故只能在上述范圍內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4.應聘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等,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被取消資格的應聘人員,可以向作出決定的部門進行陳述、申辯。
5.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考試辦法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筆試和面試委托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荚嚪秶斠姼郊2:《江蘇省2019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9:00-11:3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統(tǒng)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事宜等在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
(二)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負責單位為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事宜,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考生。
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交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應攜帶材料。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中共海門市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4.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面試人員根據(jù)公告登錄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打印《面試通知》。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經(jīng)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計總成績(小數(shù)點后保留二位)。
五、體檢、考察、擬聘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體檢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旃ぷ饔烧衅竼挝患捌渲鞴懿块T(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疾靷戎赜谒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疾鞂ο髮疾旖Y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三)擬聘公示
經(jīng)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成為招聘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海門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擬聘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對擬聘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送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jù)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
應屆畢業(yè)生由招聘單位在2019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xù),其余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擬聘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自動放棄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3.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5.其他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2269292、82202234
監(jiān)督舉報:0513-89282662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5日
附件1:海門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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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如皋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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