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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0-04-18 10:27:04  來源:本站整理

    2010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簡章

        根據(jù)《徐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局直屬部分學校教職工99名。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本科畢業(yè)生限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限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報考對象為未就業(yè)者;
    4.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報考對象戶籍不限。本科學歷報考對象限徐州戶籍或生源,特殊專業(yè)報考對象戶籍不限;
    5.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師資格的師范類和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以下兩類人員可以先參加招考,應聘上崗后再補考教師資格證:
    (1)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2)職教重點專業(yè)、骨干學科建設所需要的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備相應從業(yè)資格的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報考職位與所學專業(yè)相一致;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近3年內(nèi)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的;
    (3)在高校就讀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從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人事部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27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報名辦法
    (一)招考職位查詢
    徐州教育網(wǎng):www.xze.cn
    徐州人事人才網(wǎng):www.xzrsrc.gov.cn
    江蘇省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網(wǎng)絡聯(lián)盟:www.91job.gov.cn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0年4月22日-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報名地點:徐州市教育局(中山南路233號)
    報名方式:考試報名采用現(xiàn)場集中方式進行,應聘筆試報名按學科,進入面試人員按學校職位報名。報名、資格初審、繳費同時進行。5月17-18日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報名提供材料
    1.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
    應屆生持身份證、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報名;
    往屆畢業(yè)生須加持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和《就業(yè)報到證》(未開具報到證者由畢業(yè)院校出具相關證明,下同);
    2.非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
    應屆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和教育學、心理學雙學考試合格證;
    往屆生須加持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和《就業(yè)報到證》;職教重點專業(yè)須提供:相應技術等級證書;
    3.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應屆生持身份證、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往屆生須加持畢業(yè)證、學位證;
    4.報考非教學職位者須加持與應聘職位相符的從業(yè)資格證書;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招聘學校在應聘者報名時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完畢,將證書原件退還。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者可從網(wǎng)上下載《2010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新教職工報名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張。
    2.每個職位報名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招聘職位,對被取消職位的報考者,退還報名費。
    三、招聘職位及要求
    詳見《2010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職工招聘職位一覽表》
    四、考試
    (一)筆試
    所有報名者均需先參加筆試,筆試由徐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教學綜合知識等。不指定復習大綱、教材。
    1.筆試時間:2010年5月22日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面試由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jiān)督指導。
    1.面試人選的確定。按招聘學科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不超過1:5的比例確定。本科、研究生報名及筆試成績劃線辦法詳見附件4。
    2.公示。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人選公示三天。
    3.應聘職位的報考。進入面試的應聘者可根據(jù)自己的意向,按照招聘職位報考一至二所學校,雙向選擇競爭上崗。
    應聘報名地點:同招聘報名地點
    時間:5月28-29日。
    4.面試內(nèi)容、形式。重點考核考察應聘者專業(yè)知識與技能,形式主要為課堂教學和答辯,滿分為100分,其中課堂教學面試成績占70%,答辯占30%。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學校通知。
    (三)總成績
    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校招聘職位1:1比例確定擬聘人選(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確定)。設60分為合格線。所招聘職位的應聘者總成績達不到60分的,該職位出現(xiàn)空缺時取消招聘職位。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分別由市教育局、各招聘學校統(tǒng)一組織實施。招聘體檢工作,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進行。已通過市教育局組織的2010年度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者可免予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由招聘單位通過對其畢業(yè)院校、戶籍地公安機關函調、外調等方式進行。如發(fā)現(xiàn)問題并經(jīng)查實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七、聘用審批
    對公示無異議者,由市教育局認定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錄用時須持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對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者,取消聘用資格,原簽《就業(yè)協(xié)議書》無效。新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工作紀律
    招考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嚴格執(zhí)行政策規(guī)定,嚴格按照《簡章》程序辦理,把好招考進口關。對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6-83732198、市教育局0516-83722293、83723007)
    九、本《簡章》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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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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