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0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0年度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本次招考,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考試錄用5958名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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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間出生)。招考優(yōu)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40周歲;招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的職位要求25周歲以下(法院在編人員和編外聘用的書記員或速錄員,在法院工作滿3年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招考優(yōu)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應具備招警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7.具備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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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全省職位均可報考,不受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職位。
在寧省級機關和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本省生源或戶籍的人員均可報考。省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的職位按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警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市以下機關(單位)的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和戶籍范圍見各市招考簡章。
2、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考核合格的2007年省選聘大學生“村官”。
3、定向招考“選派到基層服務的高校畢業(yè)生”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招考對象為經(jīng)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經(jīng)我省市、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農(nóng)村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4、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考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任職滿2年的現(xiàn)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不含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 “優(yōu)秀”的標準由各市制定。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2007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06年以來在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報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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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wǎng)(www.jszzb.gov.cn)、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ppd.gov.cn)、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www.jsrsks.com.cn)及各市政府人事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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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省內考區(qū)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 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繳費時間: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wǎng)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網(wǎng)址:
省級機關職位: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www.jsrsks.com.cn);各市職位:各市政府人事網(wǎng)站;省垂直系統(tǒng)職位:職位所在市政府人事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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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考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補報名時間:3月20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于2010年4月26日-27日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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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4月19日-24日。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當?shù)毓珓諉T考試機構聯(lián)系解決。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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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僅限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的職位、法警職位、法醫(yī)職位和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需加試法律專業(yè)科目。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在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任計劃8倍的比例確定人選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為聽打速錄,具體要求詳見《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其它職位是否加試專業(yè)科目及其考試時間、地點見該市招考簡章和職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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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時間:2010年4月25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B、C)
下午 2:00-4:30《申論》
5:00-6:30 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科目考試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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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A、B、C三類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科目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其中,報考定向招考省選聘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受到省級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筆試總成績加12分;受到省轄市黨委、政府或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優(yōu)秀的,加5分。各類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各招考單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加試法律專業(yè)科目職位的面試人選,從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考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按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4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聘任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招考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有關網(wǎng)站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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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結束后,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5%、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四、公示和錄用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考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體檢(體能測試)、考察(政審)。各招考單位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后,辦理有關錄用審批手續(xù)。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聘任制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合同管理,具體辦法見《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五、招考政策咨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fā)布網(wǎng)址
招考政策咨詢: 025-83236050 025-83392365
招考技術咨詢: 025-83236085
省各有關部門政策咨詢:
省公安廳 025-83526136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稅務局 025-83633427
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管理局 025-85012029、85012030
省監(jiān)獄管理局 025-86265125
省勞動教養(yǎng)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83337254
省統(tǒng)計局 025-83117098、86631240
各市招考政策、技術咨詢及報名信息發(fā)布網(wǎng)址:
地區(qū) |
政策咨詢電話 |
考務咨詢電話 |
報名信息發(fā)布網(wǎng)址 |
南京市 |
025-83615528 025-83610769 |
83151200 |
www.njrsks.com |
無錫市 |
0510-82858365 0510-82737664 |
82823315 |
www.wxrsks.com www.wxrcrs.gov.cn |
徐州市 |
0516-83733169 0516-83732198 |
85798407 85608529 |
www.xzrsks.com |
常州市 |
0519-85680638 0519-85681912 |
86620517 86617131 |
www.czks.cn www.czrs.gov.cn |
蘇州市 |
0512-68615317 0512-68615312 |
65109437 |
www.szrsks.com |
南通市 |
0513-85098548 0513-83558046 |
83558041 |
www.ntpta.gov.cn |
連云港市 |
0518-85812653 0518-85804289 |
85826670 |
www.lygrc.com |
淮安市 |
0517-83941813 0517-83920363 |
83668992 |
www.harsks.com |
鹽城市 |
0515-86661827 0515-86668206 |
86668212 86668515 |
www.ycks.gov.cn |
揚州市 |
0514-87866436 0514-87866365 |
87865751 87954160 |
www.yzrsks.com |
鎮(zhèn)江市 |
0511-84403293 0511-84435702 |
84432609 84425552 |
www.zjrsks.com.cn |
泰州市 |
0523-86886351 0523-86886260 |
86896181 |
www.tzrsj.gov.cn www.tzrsks.com |
宿遷市 |
0527-84368162 0527-84368361 |
8435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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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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